紅網株洲11月8日訊(通訊員 吳永平 彭丁聰)現年21歲的男子袁某曾經被判刑3次,出獄後仍不思悔改,在應聘找工作時還想著“撈一把”,順手偷走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一臺數碼相機和700餘元現金。11月7日,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批准逮捕袁某。
  2013年10月25日中午12:30,袁某來到株洲市天元區某公司應聘。應聘結束後,袁某途經該公司劉某的辦公室門口時,發現劉某的一臺索尼數碼相機正放在辦公桌上充電,遂趁四周無人之際,走進劉某的辦公室將該台數碼相機放在自己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內,此時袁某還發現劉某的辦公桌抽屜未上鎖,就打開抽屜偷走劉某710元現金。
  不一會兒,劉某回到辦公室發現自己的數碼相機和錢包不見了,就立即請公司保安人員查看公司的監控錄像,發現是袁某偷走的,遂請同事開車追趕袁某,後在距離案發地點約2000米遠的珠江麗園住宅小區門口將袁某抓獲。
  經價格鑒定,劉某被盜的數碼相機價值5500餘元。
  據查,袁某曾於2009年10月因犯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,2011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,2012年8月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。  (原標題:應聘“順”走工作人員相機及現金 有請“四進宮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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